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及补缴欠费的保费一并存入系统对应的银行卡。
二、社保中心城居保征缴科每月征收一次保费。为了使当月达龄人员有充分的缴费时间及避免与相关科室业务冲突,缴费代扣日期为每月10-15日。如有当月补缴业务,需在代扣日期前完成录入业务,录入业务由镇区社保部门负责。
办理时限:每月前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即时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办理时间:工作日办理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银行直接缴费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412-3399058
监督投诉渠道:0412-3302330